发布日期:2014-11-11 17: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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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山海关获悉,12月起,进出口企业的信用标准分类将由现行的五级改为三级,中山关区内的7504家进出口企业将重新进行分类,资信较高的企业将得益于新规,享受更多的国际贸易便利。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海关总署于近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进出口企业的信用标准分类将不再适用原先的AA、A、B、C、D五级分类标准,而采用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三级分类标准。海关将采集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企业进出口经营信息、AEO互认信息、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以及其他与企业进出口相关的信息等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认证。
“认证企业”是经中国海关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办法》为中国海关与国际海关实现AEO互认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进出口贸易安全与便利,帮助、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据了解,中山关区目前有AEO认证企业共88家,享受与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AEO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