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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吉大港宣布对长期滞留集装箱收取四倍罚款,3月15日实施
发布日期:2022-03-12 9:09:10 | 来自: | 阅读:435次

据悉,吉大港港务局表示,将对在港口堆场滞留超过21天的整箱(FCL)货物征收4倍的仓库租金(store rent)。


这一处罚将从3月15日开始实施,作为腾出集装箱堆场所需空间的措施的一部分,据报道,由于进口商在提箱时故意拖延,吉大港集装箱堆场面临严重拥堵。


港务局于3月2日就此发出通知,要求托运人在3月中旬前提货,以免罚款。通知称:“我们最近注意到港口堆场的集装箱交付速度非常慢,一些进口商甚至在21天后也不提箱,这妨碍了港口的正常运营。”


截至3月3日,吉大港港口堆场共有32,941TEU整箱集装箱,而该港口堆场对于此类集装箱的总存储容量为35,868TEU。




如果在3月15日之前情况仍未改善,根据2001年《吉大港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工作条例》第160条,将在第21天适用比正常租金高出4倍的仓库租金。


吉大港一位高级港口官员表示,港口的仓库租金远低于港口外的仓库租金,因此没有自己仓库的进口商将港口堆场作为仓库。


Saif海事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Mohammed Abdullah Jahir表示,吉大港港口集装箱的吞吐量有所增加,但与此同时,堆场容量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增加。


因此,每当托运人想要将集装箱多存放几天时,堆场就会变得拥挤。Jahir指出:“需要增加堆场容量以应对不断增长的进出口贸易。”


另外,为满足与成衣产业相关的进口需求,港务局上周在港口堆场设立了一个拼箱(LCL)集装箱货运站(CFS)。


与此同时,吉大港2月份的集装箱吞吐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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