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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广州南沙港发出关于集装箱危险货物瞒报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0-01-10 9:40:59 | 来自: | 阅读:872次

在中远海运“COSCO PACIFIC”轮货舱起火事故确认为因锂电池瞒报之后,今日广州南沙港码头公司发出关于集装箱危险货物瞒报的通知书。


最新进展


1月6日1930时,在一艘消防船和三辆消防车的监护下,“中远太平洋”轮始开NO.7舱舱盖。


1月6日2039时,位于541316的集装箱(箱号CAAU5057435)卸岸,卸岸后在码头自燃,火被待命的消防车立即扑灭。


1月7日0130时,BAY54最右舱内货箱均已卸岸,其中自燃货箱1个,被污损的货箱8个。其余外观正常的货箱将回靠后安排装船。


1月7日0242时,“中远太平洋”轮靠妥ECT闲置码头。


据维运网船舶定位最新信息显示,“COSCO PACIFIC”目前仍靠泊COLOMBO科伦坡港,等待后续处理。后续船期将面临严重延误。


初步调查


卸岸自燃的货箱为万海经营,申报品名:spare parts and accessories(备件和附件),订舱品名:Furniture(家具)...  装货港为南沙,卸货港为那瓦西瓦。现场开箱初步检查为锂电池(具体品名由商检后确定),涉嫌危险品瞒报。


广州南沙港关于集装箱危险货物瞒报的通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维护港口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港口安全生产,现就规范海运危险货物申报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错误申报或瞒报危险品货物会对海上运输安全及合法性产生严重后果,,亦有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多年来我司致力于协助广大船东维护海上运输安全,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加强对客户集装箱安全性的把控。


2、在码头装卸的危险货物,必须依法依规如实申报,严禁任何形式的瞒报、虚报和夹带危险品进入港区。


3、如发现有集装箱危险货物瞒报行为,事故责任人将会被视作为不受欢迎的客户,我司将终止与其所有业务合作。


4、所有到港的货箱,凡不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装卸设施、货物、箱体损坏以及经济损失(包括场内翻箱)等责任均由事故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及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再次提醒:切记不能危险品瞒报,务必如实申报!!

电话:86-0757-26620701/702/705
传真:86-0757-266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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